「國語」教學的正軌之一

【「國語」*教學的正軌之一】教育專欄 黃建平
*正名
「普通話」不能用來代表「一國之語言」,將「普通」二字拆開再添枝加葉成「普遍通行」,也完全不符合正常語文的理解與用法。認為稱某一語種做「國語」是對其他語種的歧視,屬於無事生非,製造混淆;廣州話能歧視廣東省的中山、東莞、順德、潮州等方言嗎?在以前,「說國語」表示「國語講得標準」,「講普通話」表示「講話帶有口音鄉音」,無所謂歧視與否。
再說,良好的文字講究乾淨俐落,流行歌曲、舞臺話劇、詩文朗誦叫做「國語流行曲、國語話劇、國語朗誦」,明白清楚,幾時有人見過「普通话話劇」的?現成的清爽的雙音詞「國語」不用,等於自找麻煩,現在,幸好願意乾淨俐落、不肯自找麻煩的人越來越普遍,「國語」一詞似乎「普遍通行」起來了!
香港的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,國語歌曲( 包括南北各地民謠、電影插曲、校園民歌 )和國語電影大行其道,很受歡迎,市民在看與聽的同時,自然而然地會唱會講;至於學校,大部份用的語言都是本地話,也就是粵語,但一點不妨礙大家欣賞國語電影和國語流行歌曲。
1997之後,「普通話」列入中小學課程,本來理所當然的事,當局用了最差的方式:
1.時間長達九年以上
2.由始至終鸚鵡學舌
3.會與不會同感厭倦
4.虛渡光陰耗費資源
倒是沒有被規定的幼稚園,自動設置「普通話」課,雖然不在教育局管理範圍,效果卻很好。
好在甚麽地方?
「國語教學的正軌」在那裏?
第二部份再和各位討論。
【黃建平】 中文中史通識國語退休教師,關心寫字問題,害怕教育成為心身靈斲斷途徑,深信古今哲人互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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